电子书日渐普及如何保护出版社的利益

——

打印本文             

电子书日渐普及如何保护出版社的利益

为进一步推动电子书籍的普及,日本日前首次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目标是通过立法赋予出版社“著作邻接权”,在电子书日渐普及的时期更好地保护出版社利益。该修正案一经提出立即引起业界的强烈反应,出版商、作家和学者围绕是否应该赋予出版社“著作邻接权”展开了激烈争论。

著作邻接权长期遭漠视

    “著作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做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它保护的主体是以表演、录音、广播方式帮助作者传播作品的辅助人员,其在向公众传播创作者的作品时,加上了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或是为此付出了大量投资,从而使原作品以一种新的方式表现出来,具有创造性,因此得到法律保护。

“著作邻接权”具体涉及到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版式设计专有权: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期刊出版者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即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

    此次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由日本印刷及电子文化基础整备协会起草。过去,相较于著作者的著作权受到有关法律保护,编辑以及出版社的权利因为盗版受到不少侵害,越来越多的人呼吁要保护他们的权利,逐渐认可出版者享有版权。现在,由于电子书普及使盗版问题更加突出,出版社面对此情况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政府“放权”支持电子化

    日本眼下正在大力推动出版物电子化,今年4月刚刚成立的“出版数字机构”就旨在统筹出版物电子化业务,希望为日本出版业展开强有力的国际竞争提供支持。因此,此次修正案的公布是日本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总务省旨在通过赋予出版社更多权利来尽早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电子书籍的普及。有日本学者在剖析出版社为何迫切想要获得“著作邻接权”时指出,“著作邻接权”能让出版社不用和作家一一签订合同,就可以快速实现书籍的电子化;而在起诉盗版商时,也不需要由作者一一确认,出版社直接判断就可以了,作者也会觉得便利。

    著作权的实施应该以保护文化的发展为目的。为此,应该平衡著作者和利用者各自的利益,单独强调一方的权利是不可取的。所以,要慎重研讨赋予出版社‘著作邻接权’一案,谋求通过立法是不恰当的。“放权”换取出版社对电子化的支持没有必要,“如今,制作出版合同已经非常快捷,没有必要给予出版社‘著作邻接权’,因为这只是节省了给作者打一通电话的时间。”他指出,给予出版社“著作邻接权”会引发很多问题。


印刷产品上海印刷厂15年专注样本画册印刷,包装盒印刷,台历印刷等纸品印刷公司!

上海印刷厂-豪河印务,公司印刷价格优惠,质量上成,赢得客户一致好评.包装盒印刷,样本印刷,画册印刷,宣传册,手提纸袋印刷等彩色印刷业务.上海印刷厂保证印刷质量第一.上海印刷公司以印前设计,印刷,印后加工一条龙服务,为您提供物美价廉的印刷服务.

——

我们专业印刷:样本,画册,不干胶,礼品包装,台历,笔记本,彩页,折页,信纸,信封,海报,画册,联单,吊牌等各类纸品印刷,电话:021-63063076

Learn more

Copyright ©上海印刷厂,Inc.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2416号  Powered by 上海印刷厂 电话:021-63063076 / 021-63067780 - 手机:1381621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