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印刷厂老板12万银行承担15%的次要责任
《豪河
印刷www.021yin.cn 》:存折掉包,骗走
印刷厂老板12万。骗子姚东来冒充医院院长,找到
印刷厂老板陆某称要
印刷30万元诊疗单据,然后施掉包计盗取陆某12万元,骗子被抓后,仅追回1.65万元。陆某认为银行办理存折时对身份信息审查不严,遂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南通中院对该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银行承担15%的次要责任赔偿15510元。
掉包存折骗走12万只追回1.65万元
2010年5月,湖南人姚东来冒充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院长,谎称医院要印刷30万元诊疗单据,由自称院长亲戚的刘萍与某
印刷厂厂长陆某取得联系,约定第二天在医院商谈。次日,陆某来到医院11楼院长办公室所在楼层会议室,与姚东来、刘萍见面。姚东来以订立合同为借口,取得陆某的身份证复印件,随后,刘萍用自己的照片和陆某的身份信息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并用该身份证在一银行城区支行办理了银行卡和存折。同时,要求陆某也办理银行卡和存折,约定双方各打12万元到陆某办理的存折上作为定金和预付款,其间,姚东来借口抄陆某存折号码以便打定金,趁他不注意将存折掉包。陆某打了12万元到被掉包的存折上后,姚东来和刘萍分13次取走119900元。陆某打款后,一直联系不上姚东来,到银行查询,方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姚东来、刘萍归案后,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姚东来、刘萍有期徒刑十年,并各处罚金六万元,但陆某只追回1.65万元。
银行对身份信息审查不严承担次要责任
陆某认为姚东来利用假身份证办理存折时,该银行城区分行未尽到审查义务,存在过错,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03400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的损失由姚东来和刘萍造成,主要原因在于陆某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导致刘萍利用假身份证办理存折和银行卡;同时,陆某未能妥善保管银行存折,被姚东来掉包,陆某自身的疏忽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金融机构对于个人的身份信息应当进行联网核查。
而银行只核对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没有进一步核查电脑系统中的个人照片和身份证照片是否一致,使得刘萍用陆某的假身份证办理了存折,银行存在审查不严的过错,但银行的行为只是为盗窃提供了便利,不是造成陆某损失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崇川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承担15%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陆某不服,上诉至南通中院,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